尊敬的医保局领导:
我是宜宾市一名有40年病龄的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根据病情需要进行长期抗病毒治疗。主要诊疗医院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病情比较稳定,每次处方药都是相同药物。根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规定,没有办理慢病的乙肝患者医生只能处方1个月药物(办理慢病的乙肝患者可以处方3个月药),所以我每1个月都必须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挂号开药,造成医疗资源极大浪费,也增加了我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恳请宜宾市医保局把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纳入慢病管理,减少我们患者负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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