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众创大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5月与我签订职称评审合同,我支付12000元,合同期1年。该公司职称评审未通过,合同即将到期期间曾多次联系询问进度,均以理由推迟办理结果。在过去一年中公司工作人员推委,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根据合同理应退还的服务费用也石沉大海。
经核查,2024年1月29日,此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龙翔宏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杏大道391号1栋6楼612号(原公司名称为:四川众创大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16号1栋41楼2号),法人代表也更换,原法人代表为何泽林。
介于此情况,作为受害者应该如何应对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市人社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职称领域中介机构专项治理整治行动的通告》第二条“专项治理整治方式”,人社部门负责政策宣传和引导,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区人社局从未接受过该公司职称评审的申报,该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为异常经营,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