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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要求畅达实业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押金)
2024-04-22 17: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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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曹书记您好: 我是租赁绵阳市高新区畅达实业(火炬南路11-15号九州又一城2期)商铺的租户,租赁期限(合同期限)3年,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因经营困难,只经营了2年,2年租赁期间,本人无拖欠租金、物业费、水电费、未擅自改变商铺结构或损坏设施设备等任何违约行为,2024年2月2号,本人已正式向该公司招商部办公人员撤租申请,3月15日合同终止,该公司招商部办公人员已将商铺收回,按照合同第四条商铺租赁保证金规定,甲方(畅达实业)在双方办理完退场手续后将保证金11000,大写:壹万壹千元整,全额退还给乙方,现在手续等所有问题都已经办理完成,这时该公司拒绝退还本人保证金,说什么合同未到期,可是该合同里也没有提出合同未到期不退还押金呀,再说了,不是我不想继续经营,是实在经营不走了,也不是我一家经营不走了,是我们这条街上的商铺大多数都是经营不走后退租的,这保证金少,就不说了,又这么高,本身现在生意就不好做,钱也不好挣,做这个生意花光了我们所有的积蓄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上还有老人,下有两个读书的孩子,到处都要用钱,这一万多块钱,对于我们来说,真不是一个小数目,现在他一句说不退就不退了吗?这一个月时间,我们找了社区帮忙协调,社区说协商不了,我们又找了高新区信访办,他们说这个不归他们管,让我们找国资委,我们又找了国资委,他们说也不归他们管,说可以帮我们问问,然后让相关人员来联系我们,一连等了几天,至今都未曾有人联系我们,我们实在不知道可以找谁,更不知道怎么办了,所以麻烦曹书记帮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还有就是该公司存在账务税务问题,我租了两年的商铺,给了11000元的保证金,给了两年的房租、水电物业费,该公司从未给我开过任何的收据和发票,一直都只有一个转账记录。以上内容句句属实,请相关部门领导查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4-23 14:41:2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04-30 17:13:4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国资委
回复时间:2024-05-10 11: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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