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在2023年的时候,我就发现燃气不对,我当初投诉举报了,结果被他们一顿忽悠说冬天气费过高都是正常,气表转得飞快,但是2024年1月份和2月份,我有10几天都回老家了,但是燃气费还比前一个月高,让我无法理解,有关民生问题无小事,请有关部门彻查此事,谢谢。
我局立即组织燃气公司人员现场核实,一是该用户使用的燃气表超期运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和计量失准,按照JJG577《膜式燃气表》7.5.1规定,需及时进行更换。二是然后燃气公司抄表结算时间普表为每月10日-25日,智能表为每月16日。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产生的用量若无漏气情况产生应为整月累计用量。三是老旧改造更换新燃气表后有燃气用量上涨的类似情况,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法定的计量检测机构校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四是用户反映2月气费上升,受冬季气温影响燃气用气量上升属于正常情况,且春节期间可能伴随用气人口增加等情况均会造成用气量的上涨。
我局将继续加强燃气公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罚,同时督促燃气公司加强燃气使用宣传及做好用户沟通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