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琳书记、凤朝市长:
本人和亲戚朋友于2023年3月31日够买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定融产品(合同编号:XJTZ-WPZC-RGXY-01),合同约定:产品一年期满后,本金及最后一季度利息一并归还。产品到期(2024年3月31日到期)前一个礼拜,兴金公司提出其资金困难,不能按时履约(首次违约),并与我方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编号:XJTZ-WPZC-RGXY-01-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增设了将分季度逐步归还本金、降息等不合理条款,但我们也认为只要能按补充协议履约,要回大家辛苦筹来的积蓄即可,但兴金公司截至目前仍未履约(二次违约),我方多次催促均无果。
我们出于对政府平台公司的信任购买了这项定融产品,也非常理解政府的难处。但这些钱是几个普通家庭的大半积蓄,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难!我们深感无助、担忧,只有恳请领导领导百忙之中过问此事,给我们一个确定的答复,感谢领导!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兴金公司定融兑付本息的问题,经兴金开发公司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我公司融资专员已与你沟通,目前已协商处理,感谢您对该工作的支持与信任!谢谢!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