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获“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过去几年很多同事以该人才身份获得了子女择校的优惠。2021年本人小孩”小升初”时,被告知只能在户口所在区择校,如果是“初升高”可在全市范围择校。因此,我们决定将这宝贵的机会留到“初升高”使用。然而,孩子今年要初升高了,才发现该政策自2023年在无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被取消。
烦请相关部门解答:
一、才得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2023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指南》,该指南中提到《四川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川教[2020]16号),该文件在哪可查阅?2020年就出了该办法,为什么我们2011年在向教育局有关人员咨询“小升初”时没有人告知政策已经变化,反而建议我们留到“初升高”再使用?
二、请问”海高人才子女“不享受相关入学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是否充分考虑政策突变对此前已经取得资格认定并在川服务多年的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是否体现了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新政策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未享受到优惠政策的人极不公平。强烈建议仍采用普遍政策衔接原则,“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让真正有实质贡献的人享受到应当享有的优惠。感谢!
问政四川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赓即办理。成都市教育局严格执行省、市相关人才政策,按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事宜。
感谢您对成都教育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拨打咨询电话61881704。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