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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成都江洋宏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2 10:53 已回复

我于2022年10月被江洋宏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虚假宣传诱导交费5980元,他们承诺首先在虚假承诺宣传前提下签订的协议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个在合同法里面都可以查到。该公司给我承诺一个月无理由退款,然后先交费后才和我签订的合同,另外该公司借抖音可以挣钱的风口大势宣传,承诺随便任何人只要交费通过他们的学习都可以月入过万(他们可以接受任何人报名包括六七十岁的老人)这是纯粹的欺骗忽悠人。投诉直通车和各举报平台均可查到其它所谓学员对他们公司的举报。这里面有许多人是通过学习他们课程并且实操后一分钱没有挣到找他们退款的。他们整个就是一个割韭菜的公司。他们打着腾讯课堂第三方支付有三十天无理由退款保障的旗号,到处行骗。我一开始不知道他们公司情况,我才上了二节课就找他们退款他们就各种劝说诱骗我继续学习,说我退学不划算,因为要扣除30%的违约金,还要扣每一节课时费530元,所以我才跟着他们继续学习的,现在联系不到对方公司任何一个人,也没有人在教课程,直接就是放鸽子了,我要求对方公司退全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4 10:1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官驿所现场检查,成都江洋宏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公司列入异常名录,后续也将尽一切办法继续联系被投诉方与您调解,因目前无法联系上被投诉方,故目前无法组织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 (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 (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有关规定,调解终止。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23日9时45分,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服务态度、办理结果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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