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在问政四川求助西昌市小庙乡安置房务工做水电工,老板不给工资。回复我的是联系我了(请问是什么时候联系我的),确定实际用工人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对于这样的回复我感到可笑,不存在欠薪请把付款凭证发出来看看了,老板是不是和劳动局有关系才这样维护。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关于投诉西昌市劳动局问题已收悉,经西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督促核实。由于近期我劳动监察大队业务繁忙任务量大,工作人员未对您前期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反馈,我们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您带来的不便希望您谅解。您前期反映在小庙乡安置房务工未拿到工资的述求,我劳动监察大队再次核实,用工单位负责人表示不认可拖欠您工资的行为。您们双方就欠薪一事存在较大争议,请您携带相关欠薪依据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或通过诉讼途径处理。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西昌市道沟22号;电话:0834-3237166;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平台的关注和支持!
经办人:郑贵福
联系电话:0834—3237166
承办单位: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时间: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