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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有关医保退休视同缴费有关规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1 15:46 已回复

84年12月参加工作(温江区公平粮站),于2017年11月办理养老退休,医保至今没有办退休,说是缴费年限不够,让一次性补缴2万多才能办医保退休,本人从国家实行医保到2017年11月办退休医保已实缴73个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4 15:18

留言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医保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您联系,您的实际诉求是反映“您是温江区改制单位下岗员工,由于医保缴费年限不够,不能办理医保退休”的问题。经查询,您于2001年1月至2022年3月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累计缴费77个月,目前以个体身份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根据成都市现行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破产、改制等相关企业的参保人员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有中断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补缴。故您可提交以下资料至温江区政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经区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按相关政策予以办理: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因单位改革(破产、改制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始文书。
以上情况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9时41分、2024年4月24日13时1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若您有其他医保问题,可拨打区医保局智能咨询热线028-82727200或语音留言,也可关注“温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承办单位:温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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