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陕西汉中开足疗店的,2023年10月份,在网上认识一位自称技师输送人员,经过沟通于2024年4月10日到他们公司选人,公司位置清泰广场三楼艾特文化传媒公司,介绍费付了7000元,当时和公司约定技师10天保底一天500元,两人一天1000元,十天以后按提成结算的,合同中也没有明确我们之间的约定,之后技师本人没有看见,通过视频当时选定两人,并要求报销去的路费,当场支付800元,后又被要求转1000元,技师回城路费,共计1800元,都是通过私人微信收款码转账给对方,两位技师到店之后,每天保底日结1000元,我们也是通过支付宝付款给所谓的艾特文化传媒公司,10天共计支付10000元。到11天的时候所谓的艾特文化传媒公司继续要求我方支付保底,和之前我们约定的不符,并被告知不打保底工资,让技师停止工作,并告知技师回城合同终止。他们这是在欺骗,诈骗。不能再让这样的公司继续。忘相关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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