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3月28号起至今我在成都红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处从事楼层主管、前台、酒店管理等工作。在工作期间,成都红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即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我从2022年起向成都市金牛区社保事业管理局投诉多次未果。现再次请求贵单位积极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法定职责。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税务局调查:经调查成都红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未按规定为在职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已于2022年12月27日认定为增值税风险纳税人。荷花池税务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15日向成都红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发并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荷花池税务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金荷税社征字〔2024〕01号,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的,荷花池税务所工作人员将依照流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多次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税务局:87703371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