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刚买的青羊区光华杏林小区二手房,原房东3月5日一次性结算了天然气费用,当时显示还有余额1元,房子于近两天完成过户,3月5日-4月20日房子从未有人居住过,也从未使用过天然气,今天(4月20日)查询天然气账户时,显示已经欠费12.08元,没有使用天然气莫名就欠费了,完全是乱计费乱收费,请领导督促天然气企业整改。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小区抄表日程为单数月4日。2024年3月我公司未收取您户气量。4月普抄远程采集您户气量6方,气表底数2711方,燃气费13.08元(未结清)。
经与您沟通,工作人员告知您上述抄表、收费情况。并与您核实气表底数,您表示现气表底数与我公司收取底数一致,我公司根据气表底数进行结算。您也可关注“成都燃气962777”微信公众号,进入微网厅进行气费查询、交费和办理气费预存。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4日14:50与您联系,您表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