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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向武候区纪委监委反映武候区市监局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0 14:26 已回复

尊敬的纪检人员您好:
成都武候区市监局不作为
本人因与武侯区市监局监管范围内一法律咨询公司产生纠纷,要求其返还所交费用,对方不予返还。自3.28日起通过12345两次投诉到武侯区市监局,回复只负责调节,对方不同意退款就此终止调节,建议我走司法途径。而对我所反映问题:1.“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不予理会。2.“超范围经营”的回复是不在其管辖范围内,会移交相关部门,但截止现在未有工作人员与我联系。
当下法律咨询公司乱象从生,打开各大网络平台都能看到好多人被这样的公司欺骗,社会反响很大。群众的诉求就是职能部门的工作方向,对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应高度负责,重视,听民声,知民意。不应该敷衍了事。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法律咨询公司的注册审批机关,应当承担起监管责任,确保这些公司不超范围经营,不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
具体详情如下:
因本人有网贷债务问题需处理,成都武侯区万信金岸法律咨询公司以承诺会帮忙处理好对我提供法律服务,并按标的额的5%与对方签订债务委托合同,后经过一系列问题,发现其有说谎诈骗,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于是本人要求退还己收取的5926.5,对方拒绝。因其公司的行政监管部门为市监局,遂将此事来胧去脉通过12345反映到成都武侯区市监局两次,成都武候市监局最终答复都是一样的,以我违约为由,不予退费。而就我在上访材料中的申诉未作出任何答复。
1 万信根本就没有协商成功,却期骗我说己经与各平台出协商结果了,就是在骗人,自身没有能力去做,却编造协商结果骗人钱。
具体说明:
3月15日(周五)下午2:46结我建立债务群,了解我的债务总额后按5%计算相应的费用,3月16,17日两天周末休息,3月19日(周二)早上他们刚上班就告之我出解决方案了,方案很是诱人。我便给其打款5426.5,加上刚开始的订金500总共5926.5。我问他们既然方案己经出来了,那我也应该去与我的贷款平台对接下,来证明是不是真有此事。他们又说这是走的特殊渠道,他们都看不到相关的文字材料更何况我呢,让我只需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既可。期间因为对协商结果的真实性有待怀疑与其交涉,发现其纯属就是骗子,若需要证明其骗子行为,证据还有,这里便不一一陈述。细想一下可能一个工作日就与很多平台谈好协商方案吗?
2 万信根本就没有资质去协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明确说明(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这就说明其根本没能力去解决这类问题,订立的债务委托合同纯属于诈骗,期骗老百姓。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本人要求万信开据专用发票,对方不予理会。后将其投诉到税务部门。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万信在收我钱之前没有详细告之服务的具体操作以及对我的负面影响。
7 要求返还全部费用5926.5,法治社会下肯请相关部门整顿违法经营的机构,给违法人员敲响警钟不让他们再去坑害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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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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