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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0 12:06 待解释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天王社区8组村民周陶拥有合法有效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全家农村建设用地并未处分的情况下,被无故定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同时也请相关部门积极回复人民群众合理期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请网上直接回复即可,接听电话不便,非常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8 16:09

来信人:
您好!
接到信函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刻指派工作人员对信函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来信中反映的“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天王社区八组村民周陶拥有合法有效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被无故定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等问题”。经调查,我局未检索到周陶名下在永宁街道天王社区八组存在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相关信息,请您提供详细信息,便于我局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我局于4月28日15点12分与来信人预留电话进行联系,但来信人未接听。


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29 08:35

不满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的保障。在长达13年之久的时间里,无数次找过政府领导我们新农村的房屋何时修建,当地人民政府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规定要保障农村居民户有所居。群众利益无小事,望领导重视群众安危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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