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中通文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一名职工。公司在2023年12月购买完绵阳经开区的社保以后,从2024年1月份开始购买成都高新区的社保,但是在2024年的4月14日我父亲在医院查出尿毒症,办理住院时得知医保无法使用,在多方咨询后得知,在川医保app上办理社保转移医保,从绵阳转移到成都就可以使用,于是就把我父亲的医保关系从绵阳转移到了成都市高新区。我父亲03年参加工作,企业一直为他连续参保。由于医保关系从绵阳市医保局转出到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区不认异地参保年限。在办理了医保关系转移后我发现这个问题,多方咨询医保社保局无法解决,绵阳市经开区医保局说之前从绵阳转出到成都市的时候,我父亲在绵阳的医保参保年限就清零了,造成我父亲目前的医保参保年限才三个月。我父亲今年五十一岁,如果在绵阳前面二十来年的参保年限被清零了从现在开始重新参保,重新计算参保年限到退休的医保参保年限才九年,且我父亲现在确诊尿毒症,需要一直透析续命,根本达不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二十年的条件,关键是我父亲之前已经在绵阳已经参保二十多年,到头来生病和退休还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想恳请王市长安排、协调成都市医保局和绵阳市医保局协商,尽快解决我父亲的医保年限接续问题。
敬请回复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规定,成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成都实际缴费年限满足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后,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时,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系统查询,您父亲在成都已缴纳99月,可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办理退休。此外,参保凭证上缴费信息因医保转移问题未能显示完全,您之前于2003.06-2011.04(合计95月)在成都缴纳的医保年限不会清零,仍可在职工缴费明细里查询到。
以上情况已于4月24日17时15分和25日11时22分与您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