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郫都区 » 幼升小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教育 求助】幼升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9 16:24 已回复

你好,有一个关于幼升小的问题需要得到帮助,我是从20年开始在成都郫都区上班,为了让孩子不做一个留守儿童,能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去年小孩来到郫都区开始上幼儿园大班,今年9月份升小学,现居住在郫都区中铁奥维尔三期。在办理居住证时房东不同意办理,重新找房子后时间又错过了,导致没有办成居住证,现在小孩升小学因为没有居住证的原因,不能够正常升小学,小孩已经到了入学年龄,户籍地也没有人可以帮忙带小孩上学,也不想让孩子继续当留守儿童,现在的情况是在成都有社保,也能够通过缴纳水电气的费用证明一直居住在成都,没有办理居住证证件,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可以让小孩在我们的身边上学。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6:45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2 11:27

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不迁户的情况下,只能通过申请随迁子女在我区就读。建议您重点阅读“材料申请”部分。
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转)学坚持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
(一)积分申请
1.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郫都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郫都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2.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4.申请人与成都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成都市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5.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信息需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二)材料申请(未办理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郫都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郫都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具体为:
①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无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或住建局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3》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②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且发证时间截至申请当年的4月1日满半年。
③居住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④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的证明。
6.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信息需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由郫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目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平台已开通,请您关注“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阅读3月29日公布的《郫都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感谢您对郫都区教育局工作的支持!
若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致电区教育局:028-87930359。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