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在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执行立案,历经3次立案申请均被该院以无管辖权为由进行了退回。被执行人居所在锦江区,何谓无管辖权?3次回复:1次为无管辖权,2次为小程序有问题看不到附件,3次又回到了第一次回复,称没有管辖权,推诿在判决辖区法院执行。管辖权的界定是谁收了诉讼费谁负责,没有诉讼费就没有管辖权,能这么理解贵院的服务理念么?请按国家规定及政策要求,明确没有管辖权的理由,并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在线上向区法院提交的执行立案申请及材料,区法院审查后,该案件区法院无管辖权。现已电话向您释明相关法条,并告知您该案对应管辖的法院,您表示知晓。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8日10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