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688号,经开科技产业孵化园存在自行车违规收费情况。目前公示的自行车收费标准是包月15元,如附件图片。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价费〔2004〕255号)文件规定,相关具体标准为:室内:自行车包月5.00元/辆,临时停放0.30元/次。室外:自行车包月4.00元/辆,临时停放0.20元/次。
请领导对自行车违规收费情况予以制止,取消自行车收费或按政府收费标准执行,确保合法合规。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受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核实,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执法人员要求该停车场做好明码标价。
以上情况,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9时46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