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高投锦悦府虚假宣传欺瞒业主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高投锦悦府虚假宣传欺瞒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9 10:09 已回复

高投锦悦府,架空层开发商糊弄敷衍,现要求架空层封窗,增加绿植,增加软装。


同样的价格,更高的公摊,没有地暖,甚至套内单价更贵的锦悦府,装修比和悦府和汇悦府都差,来回沟通多次,开发商态度消极敷衍,提出的合理诉求基本都遭到拒绝,沟通时跟我们业主代表态度坚决的说什么架空层不可能封窗,雕塑不可能加,

转头就给和悦府安排上封窗、雕塑,打造高级会客厅,原来高投不是不能做不会做,只是赤裸裸的区别对待罢了。

试问高投这不是区别对待是什么?这不是忽悠业主满嘴谎言吗? 是欺负我们锦悦府业主太好说话太好拿捏了吗? 

本来满心期待买的人才房,变成了按闹分配,一丁点改善和优化都需要开发商施舍,请高投端正态度,重视业主诉求,

不要寒了高新区人才的心,另外请上级核查高投如此明目张胆的区别对待到底是谁给的底气!!


甚至销售们都特意踩踏锦悦府来销售其他两个府的房子,居心何在?

还是说锦悦府本来就是打算作为公租房性质的?

便宜的地价高价卖给我们,好处都被开发商占尽了,把人才当韭菜,我们是理智不去闹事,但我们不是傻,

高投拿不出整改态度,拿不出公区质量,我们坚决不收房,坚决不收房,不想改那就给我们退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6:28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8 14:25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房屋配置、房屋性质及品质等”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建设的锦悦府项目。
本项目精装核价时未包含地暖,且项目交付样板间及销售现场均公示了装修标准不包含地暖。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装修标准明细里明确约定了房屋户内各区域部品部件装修明细品牌及型号,装修标准不包含地暖,业主知悉并已签字确认。
本项目土地性质为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系公司依法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25686号】、【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25701号】,并已在项目售楼部进行公示,登记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期为住宅70年。项目土地获取、报规报建、方案设计及建设施工等程序均合法合规,项目用地性质及房屋用途从未发生变更。项目按照人才公寓进行设计建设,并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规定依法进行租售。业主所购商品住宅分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项目未售房屋不会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销售或使用。本项目不存在业主反映的公租保障住房情况。
本项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公司将严格按合同约定交付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建设,目前本项目正处于施工过程中,所呈现并非交付状态,也不存在业主反映的减配的情况。自2023年11月收到业主诉求以来,公司已与锦悦府业主代表先后进行了12次正式沟通,针对业主诉求、疑问公司均一一做出了沟通解释,积极正面的回应,最近一次沟通会的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公司与业主代表就项目问题进行回复、解决,并约定下一次回复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前,如业主还有其他售后疑问需咨询,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57566反馈。
公司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30日13时36分、13时37分与您联系,您均未接听电话。联系人:杨丛莉;联系电话:0288533010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9 13:50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通过市长信箱、市长公开电话等反映高投锦悦府楼盘开发商在开发、销售楼盘过程中涉嫌违法收悉。现将部门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你们反映的问题同时分派给了楼盘建设主管部门,他们会依职处理属于他们职责范畴内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及的主要是虚假宣传、欺诈消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之规定,开发商制作的沙盘、宣传资料等属于法律性质的要约邀请。有鉴于此,业主反映的小区建设与宣传效果图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属于开发商未兑现《购房买卖合同》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果,请通过诉讼解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提取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部门决定暂不予立案调查。
以上情况部门执法人员已将调查回复张贴于销售中心公告栏处。并在回复中告知业主如有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及时向部门提供,部门将依法依规展开调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