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求助]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指南中时间的解
xjyangsibr
2024-04-19 09:17:2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成都市教育局在2024年4月1日发布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指南》,相较于2023年的指南,针对在站博士后的资料要求增加了一条--2024年3月后入站的须提供全职在站的相关材料。

最新的指南表明,在这个时间点以后进站的在职博士后就无法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相关疑问和求助如下:


1、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的文件,在站博士后享有四川省高层次子女择校的权利,有效期为2027年4月前。且文件中直指博士后,并未对“在职”和“全职”进行区别对待。与此同时,众所周知很多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是需要和市场需求强关联,在职博士后在这方面是有天然的优势,能有效填补科研和科技进步落地之间的沟壑。故,在职博士后对于科技进步的付出不比全职博士后少。那么在待遇方面,应该是无差别的。


2、当然,政府有更大的布局和综合考虑,对于政策的微调也是非常理解和支持的,但也请考虑时间界定的公允性和缓冲期。“2024年3月后”,这个时间点怎么界定,界定的依据是什么?在此之前,已向教育和人社主管部门多方了解,目前的时间界定还不明朗。若时间界定后,请将依据向社会公布。


3、按照对国家政策的理解,这个时间点应该是在政策向公众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那么这个时间点就应该是2024年4月1日。作为社会群众,我们知悉这个政策的唯一渠道就是成都市教育局在这一天发布的指南。


4、若这个时间点的界定依据是“传闻中”在2024年3月修订的《四川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日期,但该办法无论是旧的还是新的,社会群众均无法查看。若按照此日期进行界定,是否在“政策的知悉权”和“公允性“方面存在偏颇?

 

为此,希望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慎重进行政策解读,以确保前后政策的相对一致性及公允性。,避免引起受政策突然调整而引发的焦虑和不满情绪在人才队伍中的蔓延。


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4-04-19 11:22:4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4-04-28 15:50:30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