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弟与2022年4月购买郫县安德镇富元君庭2期128平米套四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承诺2023年6月交房并在购房合同注明。2023年年初开发商发函通知交房日期推迟至2023年12月,并未说明原因。2023年9月开发商再次发函将房日期推迟至2024年6月,并未说明原因。今年4月,距离交房不到2月,致电开发商售楼中心,被告知交房日期将再次延迟至2024年9月。开发商一再延迟交房且未给出任何原因,这是购房业主和欺骗和蔑视。请求主管单位领导督促开发商尽快交房,并给出合理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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