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接到燃气公司网络回复18582520425,说要在黄土路100号龙湖西府琅悦12-14栋小区围墙内强行安装天然气装置,小区围墙属于全体业主公区,燃气公司和社区凭什么政策可以强占业主公区,请公示一下。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24年4月17日我公司工作人员与您小区所属街道办、消防、物业对龙湖西府琅悦12栋一14栋进行现场踏勘及检查,经核实该处建筑性质为商业,目前餐饮商家均使用瓶装液化气。根据目前全市开展“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相关精神,我公司对此处双证齐全(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的餐饮商家进行“瓶改管”正常改造施工。上述区域属于我市“瓶改管”范围,且已规划有燃气管道,燃气施工不会发生破坏小区设施和改变建筑外貌及产生安全隐患的现象。鉴于小区业主要求,在多方未达成一致前,暂停该处“瓶改管”办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9日17:3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