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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太升南路184号自称苹果专卖店诱导消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8 18:31 已回复

尊敬的成都政府领导:
我是一名受骗的消费者,在2023年5月初,在太升南路184号打着很大一个苹果门头的苹果店,被店里销售人员诱导欺骗手段购买了一部苹果14pro 128G 花了一万多,
当时经过门口被店员拉进店称每天消费15块钱免费拿一台苹果14回去,进店以后店员各种热情,拿一张A4各种推销, 我不同意认可起身走,立马拉着我说他给他们店长打申请把活动机子升级到苹果14pro 期间说 参加活动可以送2000元苹果配件 还能在一年内法定节假日到店领取价值200元以下配件 共计10件。 一年内手机电池不经用了可以免费跟换一次,手机屏幕碎了可以免费换一次新机。一年内想换新款手机了补个1000多可以换新款苹果。介绍自己朋友买购买还能少500–1500元。 一直强调性价比最高 。期间过年春节的时候去店里 带上朋友一起去想把我这10个手机配件一次领了,毕竟不是每个法定节假日都有时间,去了收银台告诉每个节日只能领取一次。当时非常气愤。朋友们都说我上当受骗了。我还在劝朋友说 没事 手机屏幕碎了还能免费换个新手还是值。 在2024年4月5号清明节再次去领配件 我就问收银台 我现在一天电池不耐用了可以免费换电池嘛告诉我说我当时的活动不能够免费跟换电池。我就想不能免费换电池那我把我换新手机的次数用了。电磁不就一起换了嘛。结果告诉我只能免费跟换手机屏幕,换新手机需要补988元。当时一听人都蒙了。在购买手机的时候那是一个字未提需要加钱才能换同款手机,就一直强调加多少钱换新款手机 换苹果15 换苹果16。发现说和当时卖我的时候说的完全不一。时间也对不上 卖我的员工说一年 收银台说两年。卖我手机的说一年免费换电池 收银台说是不能。店内我就说你们不能这样说话不算。 气得打了我们尊敬的12345热线投诉,投诉以后店方打电话找我协商,就一直强调他们员工怎么正规化,压根不是协商处理,今天2024年4月18号 到江汉路220号6栋1163市场监督局去协调处理 老板惊人的说他们员工言论自由。做为一个这么大一个门店 卖这么贵重商品的元工 可以随便承诺,只要没有书面承诺都可以不做数,一个做人f的基本原则诚信都没有,信仰都没有了。我们老大习主席都说要让我们人民有信仰 。这店信仰都没有了。最后老板说愿意给我免费跟换一次电池 加补偿我880元配件 加一起1000多了 我不同意 只要求他把988元这个费用承担了 远低于他给出的,老板不同意只愿承担一半,他承担一半我不同意 最后我不要他们出钱只要求他们员工公开给我道歉 他居然也不同意 完全不承认自己的错误 最后没有协商好。回家以后在网上 成都报一查吓死人 居然我不是唯一一个 我同样遭遇的消费者多大几十位。希望相关部门给予我们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不让这些不诚信再次欺骗消费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0:58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5 09:36

留言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工作人员接投诉举报后,电话联系投诉人进行调解,我工作人员依法组织双方于2024年04月18日10:00进行现场调解,经现场了解投诉人购买碎屏保险参与活动,两年内可免费更换屏幕、电池、后盖一次,更换新机需支付对应金额,现被投诉商家表示只需支付一半费用可换新机,投诉人不认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终止行政调解。
谢谢你对市场监管的支持。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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