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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注保利怡心和颂楼盘恶意降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RyanYang  2024-04-18 16:32 已回复

本人于2023年5月,购买了双流怡心湖板块保利怡心和颂项目,购买面积117,成交单价2.4万。
近期保利怡心和颂项目将12栋和1栋等以特价房、工抵房名头用超低价进行售卖,最高优惠达到16%+5万元,严重侵害了前期业主的权益,是扰乱市场的行为。

大家都是普通老百姓,集齐六个钱包,用血汗钱购买的房子,且目前保利怡心和颂项目,打造标准过时,绿化简陋,大堂公区,停车场顶部及单元门头标准低下,和同期同价格段产品有云泥之别,

深盼领导主持公道,让开发商退还差价并提升楼盘品质,为老百姓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1:12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3 14:47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1.关于您反映的价格问题,按照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商品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按照产品类型及市场预期制定“一房一价”的销售方案,通过在销售现场设置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示,在不高于公示价格的前提下,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由购房人与企业协商议定。 2.关于您要求开发商适当补偿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的规定,建议您与企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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