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炜岸城违建,相关部门有法不依有法不执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贪腐 投诉】炜岸城违建,相关部门有法不依有法不执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8 14:40 已回复

一、违法建设情况。炜岸城40、41栋属于炜岸城一期,于2015年交房,交房时业主就发现40与41栋被开发商修建了围栏(图片1)与多层住宅区隔离开,但围栏上还有门可以通行,业主当时维权无果。后于2018年3月围栏上的门被锁业主再次维权,并向原龙泉驿区规划局投诉和查询相关图纸,发现报规报建的图纸上并无40/41栋与30、38栋之间并无围栏,后解释为炜岸城一期临时围栏。原规划局于2018年1月25日向开发商下发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2018第120号、图片2),但开发商到期未拆除。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将一个规划许可证范围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违反《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八条

二、区政府涉嫌违法撤销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2018第120号)。2013年3月23日张某某等123人(多层住宅区既得利益业主)向龙泉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以维稳为由,无视法律规定,于2018年6月14日,龙泉驿区政府作出龙复字(2018)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原规划局依法出具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2018第120号),至今未见区政府龙复字(2018)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书面文件和法律依据,未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在炜岸城小区现场和官网公开公示。区政府违反《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三、只立案不处理。2019年后经过多位业主投诉,大面街道办事处已对该违建围栏立案调查,但在属地街办执法部门和区政府的保护下,该违建依然没有拆除,没有下一步行动,一直不走强拆程序,能拖则拖,开发商没有因此受到任何行政处罚罚款。(后有一段时期大面街办答复待炜岸城一期修建完毕时拆除该“临时围栏”实际为违建)。大面街办和执法局违反《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规定不对违建处理,实际已成为违法建筑的保护伞。

四、原龙泉规划局违法出具《规划核实意见书》。原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在明知炜岸城一期40/41栋存在违建围栏,同时对该违建围栏于2015年3月31日出具了《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第0003号(见后图),在明知存在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情况下对炜岸城一期项目出具了《规划核实意见书》。违反《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五、大面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有法不依、有法不执,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前期相关业主从龙泉驿区规划局调取图纸,显示图纸上并无“围墙”,围墙违建属于客观事实,多次联系大面街道治违办及大面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均反馈在流程中,并无法给出预计处理时间。该问题已存在多年,并未解决,人民群众合法群益未得到有效保障,龙泉驿区相关部门之间存在严重的推诿、庇护开发商等系列违规违法问题,请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查处相关责任人,由于该问题存在多部门协同,导致的工作推诿,大面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有法不依、有法不执,最终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诉求:该违法建设围栏已存在10年时间,请成都市政府督促龙泉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违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击黑暗势力,同时追究相关部门违法违规人员责任,肃清政府公职人员团队,提升政府公信力。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1:40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4 15:3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炜岸城小区40栋、41栋与38栋之间围墙违建的问题,经核实,违章搭建属实,我部门前期已开具执法文书,现正在按执法流程处置中,已告知物业加强巡查和管理。下一步,大面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将继续督促物业加强对小区内部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还周边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9时04分联系您,您电话处于占线中。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