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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韦德伍斯违约后不退还消费者未消费的费用
hy789-
2024-04-18 14:14:3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21年12月4日在韦德伍斯锦华分店购买本店两年会员卡3300元和私教课7680元,2023年3月18日续购私教课8000元,合计金额18980元。2022年12月16日接到韦德伍斯工作人员通知说本店已闭馆,相关工作人员和客户的后续问题全部由:成都韦德伍斯健身有限公司总部负责处理(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11栋6楼6032号),但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本人还未消费的7090元只能退70%,否则就1分也不退(合同中并未此项规定,商家这就是霸王条款)。

    此问题本人自2023年5月11日就不断通过12345进行投诉反应,在此期间锦江区和高新区的教育文体局、市场监管局都只是官方敷衍回复:如机构无法按照双方前期签署的协议执行,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一次于2024年3月29日由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回复告知:本人问题涉诉主体注册地址在锦江区,并于2024年1月31日注销,故无法进一步调查处理,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此本人想提出几点问题:1、以上问题本人是从2023年5月已开始在反应,以高新市场局的回复内容来看,那时该公司在锦江区还未注销,锦江区市场监管局为何不予处理?2、3月29日高新市场局回复说此公司因在1月31已注销无法做进一步处理,但在在3月28日锦江区文旅局还电话回复告知:目前找商家协商暂还是只退70%,为何第二天的高新市场局就告知这事没法处理了呢?3、该公司在锦江区的分店关闭,并非公司在成都的主体公司全面倒闭,它的总公司在高新区,且相关处理后续问题的工作人员也转至公司总部高新区继续工作,为何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商家这么明显的霸王条款不能处理?4、为何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让本人在2024年1月15日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相关合同和交费凭证至3218145729@qq.com(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邮箱)后一直就再没有联系过本人,均只是通过短信方式敷衍告知这事不归自己管了?5、因为分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分店闭馆不能按最初签定的协议服务消费者,消费者只要求退还自己未消费的费用都不能得到保护吗?还要让消费者去为商家的霸王行为买单吗?请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行同虚设吗?正因为相关行政部门这样的敷衍、不作为态度才让此类商家敢如此嚣张对消费者喊话:随便你到哪里投诉都没用,管不到我们的。

    目前唯一诉求:请相关部门领导协助处理,退还本人在韦德伍斯健身有限公司还未消费的7090元,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
回复时间:2024-04-26 15:34:03
作者评价
不满意
回复时间:2024-04-28 09:13:26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5-10 09: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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