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成都市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文件过期,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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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成都市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文件过期,应废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8 09:43 待解释

尊敬的市长,您好。


      2013年,成都市出台了《关于研究中心城区老旧院落自来水管网维护改造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3】12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工程遵循‘用户自愿、小区整体改造’的原则。 

      2018年1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公布《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其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标注有效期,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得超过10年。

      我们建议:

     1、成都市应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立即废止《关于研究中心城区老旧院落自来水管网维护改造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3】124号文件),因为该文件已经过了有效期。

     2、成都市人大代表孙玉凤同志建议:“以单元楼为单位申请“一户一表”改造,只要本单元楼全体业主同意,就对该单元楼实施“一户一表”改造”。 该建议很好,盼采纳。

     3、实施“一户一表”改造, 由政府补贴的1200元改由供水企业承担,供水企业适当提高水价来收回这笔补贴。 比如每吨水提价0.09元,出售10亿吨水,可多收9000万元,可补贴7.5万户,由供水企业补贴用户,效率很高。 

     4、成都市相关部门就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应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最好召集老小区代表开一次听证会,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重新制定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的文件。

     以上留言请转给成都市政策研究部门。


《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2/30/content_5715341.htm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7:00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街道办事处调查:关于您反映的老旧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政策问题,目前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2】6号)“自来水户表及相应供水设施改造.改造资金属地政府每户补助1200元,住户每户筹集800元,剩余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筹措。”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9日15:1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有不明之处或其它事宜,欢迎联系金牛区抚琴街道:87778962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19 21:20

对回复不满意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2】6号), 里面没有实施自来水户表改造,小区必须整体改造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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