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你好:
成都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号来福士长期有狗在商场内和商场广场出现,并且商场在出入口、电梯等醒目位置堂而皇之张贴欢迎犬只进入的指示牌、海报等标识,违返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内容。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该事件归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请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执行成都市有关养犬的各项法律法规,令执法大队或下属街道执法中队依法执法,同时督促商场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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