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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云玺府部分一楼业主非法侵占公共权益,制造矛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ypc314724109  2024-04-17 22:06 已回复

温江区明信云玺府自2024119日集中交房,交房至今,26户一楼业主自2月起,陆续统一使用木栅栏圈占其房屋临近的前后公共绿地作为其“私家花园”,圈占面积少则80㎡,多则150㎡,由此引发一楼业主与非一楼业主双方矛盾。

2024329日,经小区业主反馈、举报、信访,为解决小区多项存在问题,区信访局组织规自局、公安、执法局(柳城)、住建局、司法局、凉水社区、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部分一楼、非一楼业主在场协商。协商会上,一楼业主与非一楼业主各执一词,诸多细节未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此事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但住建局明确要求开发商于410日出具相关方案解决此类事件。协商会后,一楼违法使用木栅栏圈占公共绿地的业主已于43日起陆续自发拆除木栅栏,现小区暂无违法圈占现象,但随之陆续再次出现多处破坏外墙(安装水管、水龙头)、厕所外墙外移占用空调外机位、一楼房屋客厅推拉门外扩、厨房外墙外扩等新增情况。411日早上,经业主们多次催促,开发商委托物业向各业主公开《优化提升方案意见收集稿》,稿内有且仅有如下内容:1.底层每户园林景观保留区域面积为60-80平方米;2.底层每户园林景观保留区域内不能硬化、搭建及以建筑结构进行圈占3.提升后绿地率为31.7%;4.绿篱高度为1.5m。”由此,引发多数业主不满,认为开发商允诺公共绿地由底层一楼业主就近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之约定,也侵害了全体业主所有权法益,更是对之前在售期间贵司所承诺的小区品质进行否定。

根据3月29日协商会上自然资源局有关参会同志表示“该地为公共绿地,各位业主只可做‘加法’,不准做‘减法’”,意为:不准随意破坏损害绿植,但根据业主喜爱可自行增加绿植。由此,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绝大多数业主的条件下,于20244月11日下午,非一楼业主自发前往小区种植绿植,只为美化小区与杜绝公共绿地私有化,但部分一楼业主也前往现场,并于413日、414日多次言语辱骂、动手故意伤害非一楼业主。幸亏所在辖区派出所出警及时,未引起群体性事件冲突升级,但由此可看出,双方矛盾难以化解,事件随时存在升级的可能,不排除会不间断引发群体事件。

根据在售期间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关于主合同第二十九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补充约定明确表示:一楼相邻业主无公共绿地所有权及专有(独占)使用权,且不构成专有部分或专有部分组成部分,仅有优先合理合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所著规定,优先权仅有优先受偿权、优先购买权等,无优先使用权。由此推断,合同补充协议中的“优先合理合法使用”仅为距离与时间上的客观优先,并不是由一楼业主独占享有其房屋临近绿地,并作为排他性(专有独占)使用。

    且,自2024年4月16日以来,云玺府部分一楼业主组织在“问政四川”平台恶意诬陷诽谤他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明确指出他人发表煽动性言论,甚至扣以非法集资等罪名。网络非逍遥法外之地,望有关部门成立专案调查组,深入细致调查具体来龙去脉,杜绝个人侵占公共权益,禁止恶意诬告他人,还网络一片清静之地,还小区一片干净之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3 12:49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明信云玺府小区位于温江区五洞桥路,由明信集团开发建设。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关于您反映“云玺府一楼业主圈占公共绿地,破坏外墙、厕所外扩”相关问题。针对此情况,2024年2月7日、3月11日、3月18日、3月20日、3月22日、3月23日区住建局会同柳城街办、区综合执法局现场协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安装栅栏业主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与业主之间的沟通解释和小区绿化管理工作,目前木栅栏已全部拆除。经了解,前期,物业企业已对小区涉嫌违规装饰装修、违章搭建的业主进行劝阻、制止,并将此情况上报属地社区、街道以及综合执法部门。后续区住建局将指导物业企业做好小区业主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若发现涉嫌违章搭建、违规装饰装修的行为,立即劝阻制止,并上报属地社区及综合执法部门。
三、与投诉人沟通情况
2024年4月23日9时42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以上情况通过电话告知于您,您表示知晓。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公园城市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668708,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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