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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收到剩余尾款后,拒不开具尾款发票
2024-04-17 16:03:50
已回复

    我们是湖北浪尖高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与成都毕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定了工程施工合同,并于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累计向该公司支付1681219.41元货款,但该公司只给我司开具了1320000.00元的发票,361219.41元拒不给我司开发票。

    我司于2023年4月2023年6月、2023年10月三次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反应该情况,成都毕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严重违反税法,收款后拒不开具对应发票,存在隐瞒收入,逃税漏税行为;2、注册地址及申报的实际经营地址为虚假信息,逃避和对抗工商和税务机关审查;3、隐瞒公司实际情况,与我公司签署合同承诺开具9%增值税发票,骗取我们信任,得到款项后拒不处理问题玩消失。

至今我公司对接毕博商务时仍然拒绝开具发票,拒不执行开票的要求,问题至今无解

鉴于以上情况,一个空壳公司仍然存续且正常经营,遇到纠纷后找不到该公司,其严重破坏了成都的营商环境,给守法经营的公司带来重大风险,如对其发起法律诉讼连诉讼文书都无法送达(其登记的经营地址物业及正在办公的公司从未听说过此公司),且其根本没有可执行资产,属于空壳公司。工商、税务等监管机构无法对其执行有效监管,尽管锦江税务答复已对其进行训诫和惩处,但至今无法查询到相关处罚决定书、其公司在中国信用等权威平台无任何异常记录可查,其实际操控人伍某操控公司且态度蛮横拒不解决问题,回避沟通。

我们要求成都毕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要求,结合税法要求给我公司开具361219.41元已支付金额的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这一合法合理的正当诉求诉求,我们多方奔走求助,多次沟通,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望领导体恤民营企业经营及生存的不易,公正的予以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
回复时间:2024-04-24 1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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