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建局领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十五条:包括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的全体业主所共同认可的委托才是合法委托,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才合法有效。该公司没有取的本单元全体业主的合法授权,因此,出具的报告是虚假报告!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咨询的虚假鉴定报告问题,由于您未写明具体事项,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进行回复。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9日14时20分通过电话028-85351239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