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高新区吉庆二路333号香月湖小区10栋的业主,小区本为开放式,居民借用政府道路(月牙湖湖边道路)休憩,因开发商没有自己的内部庭院,再加上忠信物业管理不规范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善,现已严重造成我区居民业主生活影响!
1、居民楼栋(10栋)进出入门口,物业私自划线停放电瓶车,本身大门就很窄,且旁边是长凳休息区,此举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2、因小区比较特殊,平时出门散步、溜娃,孩子娱乐等都只能在月牙湖边,电瓶车横冲直撞极易冲撞造成老人小孩不可逆装的伤害。
3、香月湖楼栋边的湖死水已多月未清理,里面树叶灰尘及其它异物已发出恶臭,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且人来人往居多,严重影响成都市容市貌。
综上,
强烈要求取消电瓶车停放!
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在月牙湖的四周设置石柱,用于抵挡电瓶车的驶入!
强烈要求清理湖水垃圾!
盼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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