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户籍在金马镇,只是不在同一社区,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户籍所在地土地并未征用,购房也于金马镇,现娃娃办理身份证,派出所要求必须把户口迁到现有房址(意思就是要求我把必须把户口上到我名下现有房产地址,才给于办理,不换户口本更改户籍所在地,那么不给于办理),那么如果更改地址到现有房屋所在地址,那么我原村的土地利益会受影响吗?我该怎么?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马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原居住于兴春12组,现居住于花样年5期,现孩子14岁,为中考需要办理身份证。若家庭成员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把户口迁到现有房产地址,在原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不受影响。
2024年4月18日13:25,金马街办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沟通,告知您以上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