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华锦城一期,业主在自购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经咨询物业得知,高层业主安装费比底层业主费贵很多,这让高层业主很难接受,询问是哪方给出这样的规定,物业回复不清楚,搪塞回答。如果是因为前期规划电表数量不满足,那么为什么物业没有积极的推进公共充电桩的安装。目前我们想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公平对待,按照成都市相关文件执行尽快解决新能源充电桩的安装。谢谢。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国网龙泉驿供电公司、大面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来话人是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青台山路住户,工作人员已致电来话者告知安装个人充电桩所需要的资料,由于产权属于客户产权,需物业出具施工同意书后供电公司方能进场施工安装个人充电桩电表。来话者表示物业已经出具了施工同意书,来话者表示楼层太高。由于安装充电桩电表的位置是由物业核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勘,然后再进行个人充电桩电表的安装。
以上情況国网龙泉驿供电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14时1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联系了泰华锦城小区物业公司,经了解,小区充电桩安装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安装,一是从自己家里面牵一根线到车位,电费直接从家里电费当中扣除。二是在接公共区域电,需加装一个电表,电表用了多少点交多少费用,但是前提是在公区电容量充足的情况下才能安装,若公区电容量已不足,就需要现增容在接线,增容费用由安装充电桩业主自行承担。要求物业公司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
大面街道2024年4月18日11:20电话告知以上情况,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