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妹妹军婚,部队需要妹妹户口所在地出具一个未婚证明,先后去了崇州市羊马街道办/全有社区/崇阳社区,均不给办理,后投诉过后,来电显示是:崇州市政法委委员会(028-82189915)跟我联系,说不出具未婚证明,后我去电,想让对方出具一个(不予开具未婚证明情况说明),以此来交给部队方,对方也拒绝出具,并且态度恶劣,说没有义务给我出具这个说明,我想问问:你们单位光是口头说无法出具未婚证明,却无法出具相关情况说明,这是否是该部门故意为难人民,工作上不作为!未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希望上级部门给我个合理解释!!!
(期望上级部门来处理)
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精神,自该文件发布之日起(2015年8月27日),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崇州市民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告知来话人,请来话人确定具体需要开具的证明,后期如需帮助可直接联系羊马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帮助处理。如有不清楚可联系退役军人事务局 82187273
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精神,自该文件发布之日起(2015年8月27日),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崇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告知来话人,请来话人确定具体需要开具的证明,后期如需帮助可直接联系羊马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帮助处理。如有不清楚可联系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218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