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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于消防屋面等公共区域被侵占的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6 14:49 已回复


讲个故事给领导们听听:

       小朋友甲伙同乙把丁的馒头抢了,丁向老师报告,老师把小朋友甲叫过来,让甲处理这个事情,然后甲说他没有喊乙抢,同时他安排小朋友丙去给乙说不可以抢馒头。最后小朋友丁就只有眼瞅着乙一口一口把馒头吃了。

 

看似很搞笑,但是就龙泉驿区有关部门处理公区侵占问题,很贴切。



1、龙泉驿区有关部门,请仔细看图,仔细回复。小朋友甲伙同乙把丁的馒头抢了,丁向老师报告,老师把小朋友甲叫过来,让甲处理这个事情,然后甲说他没有喊乙抢,同时他安排小朋友丙去给乙说不可以抢馒头。最后小朋友丁就只有眼瞅着乙一口一口把馒头吃了。

2、这个事情应该是城投公司管理还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情?这是两个处理程序,针对现场侵占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应该及时处置现场违规情况,责成停止违规行为并恢复原状。至于行为人侵占违规是基于开发商违规赠送还是私自行为,应当由有关部门核实,如果开发商存在销售违规,则根据法规进行行政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2 15:59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3 10:0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占用屋顶公共区域的问题,根据2024年4月17日颁布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侵占楼梯、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等物业共有部分的,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给予警告……”,目前,区住建主管部门已牵头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22日16时18分,柏合街办城市更新办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城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3 16:0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事项,成都城投集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下属置地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为置地集团所属成都开元锦澜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的锦澜悦山·臻园小区工程。
您反映屋面及1楼绿地的使用需按照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满足消防及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消防疏散及日常维修维护。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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