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天然气换表后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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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天然气换表后异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6 13:49 已回复

没换新表之前,家庭每月用气30方一下,换新表后月均读数60-80方,家庭人员以及燃气使用情况没有增加,用气设施没有增加,多次反应到燃气公司,燃气公司各种理由,小区很多住户均反应此类情况,天然气作为民生刚需,出现成倍增长燃气费,实属不该,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彻查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6 15:11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能源保障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6 15: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为保护用户用气安全,结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规程的具体要求,对使用年限满10年的燃气表,应及时更换。燃气公司初装的燃气表均经过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在气表上粘贴检定合格标识方可投入使用。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区能源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28-87888001,我们将为您提供咨询服务,或根据您的需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
4月16日,我中心电话联系您解答了您的燃气问题,后续将安排为您检测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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