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05-16 16:40:44,再双流区航港路1440号禧灸堂远大林语城门店,在店长、销售的极力推销下,要求强制消费30次,诱骗消费充值2980元。目前没有使用过
2、2024年3月11日申请退费,店长以已向公司申请待处理为由一直拖延,现又以公司换老板为由拖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未使用过任何服务,应该全额退款2980元。
3、2024年3月,4月已向12315多次反馈,4月11日应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到门店协商退款事项。商家拒绝退费,要求我仍需去体验三次服务,拒绝退费,协商没有解决,现在商家不回复消息,态度恶劣。
4、产品效果不佳,存在虚假宣传。对藏药等功效表示怀疑。且产品未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怀疑售卖三无产品。
5、消费后为签订合同,未开发票。收款方和门店信息不一致存在隐患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局东升所工作人员前往禧灸堂万达门店现场调查,经协调禧灸堂万达门店负责人同意与您协商退款事宜及退款时间。2024年4月23日我局东升所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您,您的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我局东升所联系电话:028-6445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