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退社保难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就业 求助】退社保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6 00:46 已回复

本人之前曾经失业,后领取失业金至2022年9月,当月失业金领取之后,月末(大概还有一两天当月就过完了)找到工作之后本人就主动提交了自愿终结失业金领取的申请,2022年10月社保医保正常购买,2022年11月我委托公司帮我补买了2022年9月的社保(自费)。后,社保相关单位要求我退回9月领取的失业金以及国家为我购买的医保费用。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只因为我多买了一个月的社保,反而要多损失两千多块钱,我当然不愿意,于是联系到相关负责人,要求退回9月的社保费用,最终结果是无法退回,这件事不了了之,我也就没管它,现在我又收到相关单位的信函,要求我退钱。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我处理一下,毕竟当月我就上了一天还是两天班记不得了,还自己掏钱补了一个月的社保,换来的却是要求我退回当月的失业金,连医保的费用也要退,这样的处理实在太过死板了,难道我当月领取失业金之后连工作都不能找了吗,找到工作了也不能买社保吗,我找到工作已经是月底最后一两天,当月我就挣了两百块左右,却让我退两千多,实在不合理,所以,希望能够帮我处理一下这个事情,希望结果是不退费,或者是社保部门能够把9月的社保费退给我,我宁愿不买9月的社保了,这样就与失业金不再冲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6:34

尊敬的先生: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失业保险金退返的问题已收悉,经青羊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称在2022年9月领取失业金后重新就业,现被告知需要退返一事,经核实,您于2022年9月在成都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存在四川省高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保就业情况。根据《四川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存在参保就业的情况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故需退返不符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8日10时2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4月19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4 10:0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退还失业金。 2.调查核实情况:您2022年9月领取了失业金的同时,委托公司给您缴纳了2022年9月的社保,该情况属于多领了失业金。 3.调查处理意见:您告知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您已将失业金退还给社保部门。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2日15时41分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