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租车位,物业以地产通知为由,不准租车位的业主固定车位;让他拿出通知消息和时间,不肯公开。
物业是服务业主的,现在却处处为难业主,在4月前租车位都是可以固定的。现在地产公司为了卖人防车位,让物业引导业主去长租,这样才能固定车位。
只要交了停车费,相当于买了入场资格,是个人都可以随便停进私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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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物业方称目前因为陆续有业主购买车位,以前固定的月租车位在销售后需要再次迁移,所以取消了固定模式,目前滨江五期车位充足,满足月租车位停放条件,另小区未售车位的产权归地产所有,物业代地产向有停车需求的业主进行车位租赁,作为产权方,现地产提出了租赁车位不固定的要求,根据《民法典》和《人民防空法》,小区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非战时,投资方享有对人防车位的收益权,故地产作为投资方,可通过与业主签署长租协议的方式来获得收益。已要求物业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切实保障小区居住人员正常生活。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8日告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