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双流区 » 房屋漏水三年,墙面泡烂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求助】房屋漏水三年,墙面泡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w649908102  2024-04-15 15:29 待解释

本人是成都双流四季金悦小区顶楼的业主,房屋从2021年开始出现墙体漏水的情况,在房屋维修期内找物业和开发商反映情况,对方前后共安排施工师傅过来修过两次,两次都说已维修完毕,但漏水情况依旧存在,导致维修后我两次室内粉刷新墙,两次都又被泡烂。

期间一直跟物业反映情况,直到2023年年末,物业以超过房屋建筑维修期为由拖延,现在直接说施工师傅不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维修就没了下文,没有正面回答也没有其他解决方案。麻烦住建或房管部的领导能出面,督使物业和开发商彻底解决房屋漏水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5 17:46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3 14:33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经向物业了解,业主购买该房屋后,反应家里漏水,物业联系过开发商多次处理,最后发现因业主家中安装空调,在自家顶板开了个空调孔,破坏了防水层,违反了住建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违规开孔,开发商无法修补防水层。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29 15:10

并未解决问题,请街道领导和同志实际考察,而不是只听物业单方的言论进行事务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于物业言论中楼顶空调孔,是前业主所谓,本人为二手房的新业主,在物业处进行业主身份信息更新时,物业方并未对此事进行任何说明;其次在本人后续向物业方提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方在前业主施工时,应做到的题型、劝说和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的记录时,也并未提供,那本人认为物业方是默许了当时前业主的施工操作,需要承担责任。
二、本次求助是位于主卧窗框边缘渗水,而非楼顶,且本人已自费对空调开孔处进行了二次防水处理,该处渗水与物业方无,也无需物业方维护,物业方答非所问,还望街道的领导和同志能进行辨别考察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