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交警二分局,为什么之前的12123提醒短信有10分钟驶离免处罚,现在的短信不显示10分钟了呢? 并且你们记录时间是(9:47),推送短信时间是(9:55),按照10分钟驶离免处罚原则就是只给我2分钟的挪车时间吗?是不是现在挪车时间变短了啊?还是你们的系统出问题了啊?那老百姓到底是依据短信接收时间,还是依据你们记录时间啊?请回复!
短信内容:【四川交警】您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川A▪F****7于2024年4月15日9时47分在九里堤南支路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及时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谢谢配合!
再次问一下交警二分局同志:“立即驶离”是指2分钟以内,还是10分钟以内,是依据短信接收时间计时,还是依据拍照记录时间计时???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第二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因您未提供相关信息,属地分局无法准确核查具体情况,关于您咨询的短信时间相关问题,属地分局调查员已与您在电话沟通中,准确给予了答复,您表示无异议。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8日12时4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沟通中您未对回访进行评价。
属地分局告诉我:还是要依据第一次9:47进行计时,如果系统有延迟造成了处罚,可以后期在1213上面申诉!但是这个申诉应该很困难,希望属地分局及时更新和维护系统,这样才能避免后期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