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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夫妻业委会筹备组和业委会候选人资格问
2024-04-15 14: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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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业主身份应该是不动产登记证上的人,如果夫妻均是不动产登记上的人,他们就都是业主,既然是业主,请问:1、他们是否可以同时享有法律法规赋予业主享有的参与换届业委会筹备组工作和同时享有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2、或者夫妻一方参与业委会筹备组工作,而另一方作为业委会候选人?上述情形是否符合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2024-04-22 17: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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