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楠柳社区,我们村有一个疯子家里搬迁,他儿子把他的房子给卖了,现在没有住的地方就住在了家废弃的屋子里面,他现在还有一套房子马上就要分房子了,能不能让政府把他弄到自己分的房子里面去,或者让她自己签字,要不然后面房子又让他儿子卖了,她就得当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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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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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非常感谢这位热心市民的留言。经了解,该居民因拆迁有两套安置房,其中一套已完成安置,另一套计划安置在柳荷晓月,安置房是家庭资产,处置权在整个家庭,安置房还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我镇民生服务办前期已入户了解过该居民具体情况,了解到该居民患有疾病,考虑将其纳入低保,但因其儿子高消费,不符合申请条件。后续政府和社区会持续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心和帮助,并督促其儿子善待老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