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是一名户籍简阳在温江务工人员,孩子已满6岁即将小学入学,和老婆一起在温江租房,租房合同是两人名字自己社保在温江已满三年,居住也满三年,但是当时理解随迁子女政策认为夫妻双方登记一个居住登记就可以了,就登记了老婆的居住登记,由于老婆没有社保我有,但是我没有做到居住登记,这样孩子不能入学吗?我们有足够的材料证明自己在温江生活了三年,自己消费,行程,租房,公司,社保,等等,请领导解答帮助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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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普通教育科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对于非温江户籍的孩子申请在温江上公办学校的,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入学申请人,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由居住地所在的镇(街)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成都温江教育”了解相关入学政策及办理流程。
如需详细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28-82764596进行咨询。
此复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