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1年通过“高职扩招”考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的一名退役士兵,于2021年3月份入学,2024年1月份毕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退役复学、入学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650元。本人于2023年10月份申请获得(2023-2024)国家助学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于2023年11月28日发放了五个月国家助学金即330*5=1650元。按照国家政策每生每年享受3300元的助学金资助,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在2023年里只发放了一部分1650元助学金,另外剩余的1650元助学金至今未给予发放,事后咨询了班级辅导员以及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资助科,学校相关部门并给予答复:学生已经毕业不在享有助学金。
二、疑问和诉求:
1.请教育厅资助部门查清查实,2021级高职扩招退役士兵享受的国家助学金金额是否发放到学校账户?发放的金额是3300还是1650元?
2.如果全额发放到学校,为何不给予发放到2021级高职扩招退役士兵学生账户上?
3.学校给予的答复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退役士兵学生是否还享有剩余下半年的国家助学金?如果享有还请有关部门监督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发放剩余部分助学金。
您好,您的来信已交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进度可咨询:028-86114792。感谢您的来信。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来信人,就相关政策作出解释说明,来信人对回复内容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