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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明信云熙府业主个人私自在公区安装监控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4 16:48 已回复

温江区明信云熙府6-2-101业主在公区安装监控,见附图。

按照《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社会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确需安装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批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非法安装、使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者系统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可并处2千元以下罚款。


请调查核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5:1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明信云玺府小区位于成都市温江区五洞桥路966号,由成都品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成都优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明信云玺府小区业主私自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的问题。经了解,小区业主在屋檐下安装监控对准公共区域,近期公安已到小区与该业主做协调工作,后续区住建局将指导物业企业再次上门与安装监控的业主沟通、协调,提醒其安装摄像头时应注意不能侵犯他人隐私,谨慎避开他人的私人空间,避免摄像设备拍摄、窥视到他人的私密空间。
2024年4月18日11时29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已知晓相关办理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工作联系电话(028-82668866、028-82668556)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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