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香悦庭自交房来一直整改缓慢,从整改开始一个多月了。每次都要业主去房子盯着找工人才来整改,否则都是敷衍了事。
一个多月前提交的问题到现在也没有动静,问开发商整改单位,他让把问题给物业反映。给物业反映后,物业说他们只能在一个整改群里说一下,具体情况还要找开发商。物业和开发商就这样一直互相踢皮球。
平民老百姓实在熬不住了去收房,让边整改边装修,但是去守着整改小区也没工人,总之问就是没人。
同时物业服务态度之差,由于开发商的精装达不到交付标准,我们让整改4月13号才收的房,物业说物业费小区统一的必须按3月7日开发商和他们物业规定的时间开始收,不管我们三个月还是半年后收房,物业费都是按3月7日开始算。我们业主跟他们反映了物业费的相关规定,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没收房的话,整改期间业主是不是支付物业费的,但是在香悦庭物业这儿这个规定是没有用的。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时间开始算物业费,在物业眼里我们按照法律法规提的规定成了无理取闹,成了他们眼里的“刁民”。同时物业服务之差,我们那层的防火门坏了跟物业反映也没有回复。
恳请各主管部门敦促香悦庭小区的整改进度,敦促物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收入物业费。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小区提供服务及收费,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同时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和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关于您反映开发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整改进度缓慢问题,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对业主反映房屋质量问题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开发建设单位履行质保义务。
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13:55电话与您联系,已向您做出解释。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