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新区人才小区新川樾小区的业主,今天去现场看房,实际发现小区楼盘质量和宣传出入过大。小区南北区本是同一个项目,但开发商区别对待,北小区的楼盘质量明显比南区差很多。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小区大门与宣传图不符,北区正大门和南区正大门样式一样。
2、合同中有标入户大堂,但实际小区并未修建入户大堂,从单元楼门口到电梯口需要拐三次弯,对于老人和小孩的安全隐患非常大。
3、小区的绿化仅为草皮,与宣传图差距非常大,河南去相比,质量更加是非常的不好。
4、小区围栏更是离谱,正常成年人都可以翻过去的高度。这种围栏有什么安全性可言?
新川樾销售区作为60%的人才房业主均为高新区各行各业的人才,希望政府能够重视该小区的楼盘质量,不要让广大业主寒心。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中铁建新川樾项目品质的相关问题,公园城市局已将您的诉求告知开发公司,同时要求开发公司尽快核实处理,积极回应购房人的合理诉求,做好与购房人沟通交流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人员分别与购房人孙先生、吴先生、郑女士、曹女士、汪先生电话联系,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其他购房人。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通过市长信箱、市长公开电话等反映中铁建新川樾楼盘开发商在开发、销售楼盘过程中涉嫌违法收悉。
现将部门调查情况回复如下:你们反映的问题同时分派给了楼盘建设主管部门公园城市建设局,他们会依职处理属于他们职责范畴内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及的主要是虚假宣传、欺诈消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之规定,开发商制作的沙盘、宣传资料等属于法律性质的要约邀请。有鉴于此,业主反映的小区建设与宣传效果图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属于开发商未兑现《购房买卖合同》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果,请通过诉讼解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提取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部门决定暂不予立案调查。
以上情况部门执法人员已将调查回复张贴于销售中心公告栏处。并在回复中告知业主如有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及时向部门提供,部门将依法依规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