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华熙528御都一名普通的业主,最近有业主有组织的进行跟开发商,物业的对抗,导致:
1.公区修建方案,业主被胁迫不准跟开发商签字同意,导致修建方案根本无法合法合规得到确认
2.锦江区住建局领导为了防止闹事业主继续闹事,同意业主无理要求:可以在不收房签字整改方案的前提下,等开发商修完再收房。
可是,目前事态越来越无法控制,部分业主得寸进尺,缺乏基础法律常识,严重扰乱其他业主的正常权益。
部分闹事业主对整改方案不进行签字确认,每次开发商正常的意见征集都以吵架告终,无法有效沟通。无法形成方案统一。
闹事业主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服务无法得到正常保障,损害其他业主权益。
故希望如下建议,请锦江区住建局有关领导特别关注:
恢复按照收房且签字整改方案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时,再进行施工的规则,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公事公办,保障业主权益,让业主得到应有的服务和保障!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区住建局将积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承诺完成对项目的修建,保证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好业主的切身利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